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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6:34  来源: 溧水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加载中......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航道、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城乡客运、交通物流发展等行业规划;参与地方铁路、民用航空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公路、轨道交通、港口、航道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指导公交场站的建设;负责全区港口及港口岸线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溧水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职责。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及交通物流管理工作。

    (五)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区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征收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交通运输相关财政、用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组织协调“春运”及假日运输等重大交通保障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区铁路、民用航空相关工作。参与协调配合铁路建设开发工作。依法参与对民用机场的管理。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公文处理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目标考核、节能减排、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系统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交通改制企业、人员相关工作。

    (二)党建人事科。负责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务公开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工作;负责系统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群团、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指导并督促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拟订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交通系统资金的统筹调度、计划安排、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相关财政、用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组织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执行等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和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局系统内审工作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推动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起草交通运输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跨区域执法的协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集中办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健全服务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的运行管理;负责指导推进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

    (五)综合规划科(公路管理科)。组织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工作;统筹、审核、整合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的管理;承担组织实施路网优化,参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及建设时序、实施计划等;推进综合交通调查;负责区域交通规划及区域协作协调工作;承担交通建设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制定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组织对优质工程进行质量审查;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铁路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地方铁路建设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全区铁路、航空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路政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协助区域内国省干线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管理养护的指导监督工作;拟订公路管理养护政策;编制公路大中修、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公路养护和设施检测评估;负责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和公路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等交通运输领域政策、规划工作;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制定交通物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指导编制公交线网优化方案;指导监督城市客运交通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新业态的研究、规划相关工作;参与协调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相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工作。承担水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研究港航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协调全区港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航政许可、港口经营许可(含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和港口经营秩序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港口年度经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参与指导全区港航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军事及抢险救灾等重点物资的港口作业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域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总体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区域内港区港口建设工作;承担港口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与港口建设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七)安全战备科(科技信息科)。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双拥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局属单位安全监管、反恐、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险情抢修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系统人武工作。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科技项目、成果的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研究推进智能交通、交通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通信信息工作;负责行业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25—57213433

    办公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北路50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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