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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
溧政办发〔2021〕96号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溧水区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深化落实《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要求,响应溧水区建设“苏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南京空港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发展目标,科学构建城市消防安全格局,实现消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特编制《溧水区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南京市消防条例》2011;
(5)《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2015年5月);
(6)《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7)《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8)《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10)《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1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15)《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16)《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
(17)《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0);
(18)《南京市溧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
(19)《南京溧水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8-2035)》(在编);
(20)《南京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1)《南京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技术标准》;
(22)《南京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成果规范》;
(23)《南京市消防总体规划(2017-2035)》;
(24)《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专项规划修编》(2018年编制);
(25)《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26)南京溧水区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7)《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
(28)《全区消防工作“六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溧委办发﹝2018﹞56号);
(29)给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等市政专项规划、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综合防灾专项规划等;
(3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第三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推动构建社会化、立体化、智能化火灾防控体系。依托溧水“苏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南京空港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城市职能定位,加快实现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 规划目标
以保障溧水区城市安全为核心,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围绕“5分钟”灭火救援目标,建立与南京市消防安全体系相协调,与溧水区城市发展和空间结构相适应,布局合理、装备精良的智慧消防体系。
增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危化品、高速公路等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条 技术路线
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充分体现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差异化的空间特征,划分火灾风险分区,差异化提出消防设施配备标准及防控措施,运用大数据、GIS等先进手段,提高空间布局科学性。充分衔接城市规划,确保规划可操作性。
第六条 规划范围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1064平方千米。
第七条 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二章 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第八条 火灾风险区域分析
根据火灾风险评估,将溧水区火灾风险分为四类:
火灾高风险区: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火灾伤亡或损失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高层建筑区。
火灾次高风险区:指可能发生较大火灾,火灾伤亡或损失中等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商业密集区、大跨度工业厂房区、高压天然气管沿线地区。
火灾中风险区:指可能发生一般火灾,火灾伤亡或损失相对较小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一般城市集中建设区、高压天然气管沿线外围地区以及街镇集中建设区。
火灾低风险区:指发生火灾可能性小,火灾伤亡或损失小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外围乡镇建设地区及周边的绿地、河流水体等非建设地区。
第九条 消防站布局策略
在满足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达到责任区边缘的前提下,根据火灾风险分区采取不同策略进行消防站布局。
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火灾高、次高风险区呈相对零星分布,规划消防站尽量接近火灾高、次高风险区布置,其辖区面积宜6-7平方千米。火灾中、低风险区按照5分钟灭火救援要求,消防站尽量接近辖区中心布置,辖区面积宜7-9平方千米。
第三章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十条 消防安全布局原则
1.规划原则与控制要求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规模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控制,应布局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与相邻建筑、设施、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完善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站的规划和布局,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城市输油、输气管与周围建筑和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城市建设用地内,应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城市地下空间应严格控制规模,避免大面积相互贯通连接,并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和应急救援设施。
2.现状处理原则
推进落实规划确定搬迁的易燃易爆企业,加强对暂不搬迁的易燃易爆企业重点监控。调整现状有安全隐患的燃气、加油加气设施布局,划定安全隔离带。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1.工业区消防安全布局
严格按现行规范标准,重点加强溧水产业发展保护区的消防安全防控和消防设施建设。现状零散待改造的工业用地,应加强消防监控。严禁在禁止设立危险品的区域进驻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
2.物流仓储区消防安全布局
完善大通关空港物流园区等周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建设,确保与园区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匹配。新建物流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
3.居住区消防安全布局
完善和健全居住区消防安全体系,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建筑耐火性能、开辟消防车通道、保障消防供水等措施,增强消防安全可靠性。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改变工业、居住混杂局面,完善消防设施。新建居住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消防规定。
4.对外交通消防安全布局
结合溧水的交通特点,规划消防设施布局兼顾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溧水火车站、客运站场等应保障各种功能的消防要求,具备足够疏散通道和广场,满足快速疏散要求。
5.商业及公建消防安全布局
对于现状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继续完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推进老城、城南、空港新城、高铁新城中心的商业及公建建设,减轻重点商业服务设施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提高消防保障能力。新建商业及公共建筑,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确保防灾抗灾能力。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布局规划
1.燃气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1)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燃气站9个,包括5个天然气站和4个液化石油气站。取消现状燃气站5个。规划新增燃气站4个。
规划4.0MPA天然气高压管道总长100.3千米,其中保留现状14.0千米,规划新增86.3千米。
(2)燃气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规划迁移现状洁宁压缩天然气综合站至中兴西路与宁宣高速交叉口东北角。其他规划保留和新增燃气设施及高压管线满足相关规范安全控制要求。
2.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布局
(1)加油加气站规划
溧水区规划加油加气站共46个。现状保留26个加油加气站,取消现状9个,规划新增20个。
(2)加油加气站安全布局
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站布局按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安全距离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控制。
3.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布局
溧水区易燃易爆企业主要分布于空港产业区、团山产业区、东屏产业区、洪蓝产业区等。针对现状企业特点与分布,采取不同的安全布局策略:
(1)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内的易燃易爆企业,保留用地性质,择机实施工艺转型升级。
(2)紧邻居住与公建的现状易燃易爆企业,通过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实施企业搬迁。
(3)紧邻居住与公建的现状易燃易爆企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议企业采取转型升级等措施保障安全。近期可通过设置防火墙,增加企业内部微型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布局统筹考虑重点监控单位位置。
第十三条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规划危险品运输线路应位于城区外围,考虑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布局,设置固定的运输线路,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减少对城市安全威胁。建议过境危险品输线路为常马高速公路、宁杭高速、宁高高速,建议市内危险品运输线路以湖沂路、外环路、滨淮大道等,并限定运输时间。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应布置在安全要求较低的区域。
第十四条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溧水区规划5处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区,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等规范标准加强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与管理,强化对地面出入口的预留控制,规划建设适应大规模地下空间的疏散通道与灭火救援通道。加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严禁擅自变更使用性质和经营范围等。
第十五条 老城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老城区范围东北至中山河,南至秀园路,西至栖凤路,面积约5.15平方千米。老城区街巷狭窄,消防设施薄弱,建筑耐火等级低,尤其是老城区中的城中村,是火灾高风险区域。
1.城中村
(1)建议在西坛新村、财贸新村、寺桥巷等小区设置微型消防站,保障小区及附近城中村消防安全。
(2)打通消防通道和消防车道。建议周边普通消防站配备消防摩托车等小型消防设备,满足在城中村狭窄街巷实施灭火救援等功能。
2.文物保护
遵循“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消防管理工作原则,完善永寿寺塔及其建设控制范围的消防设施。
第十六条建筑防火整治规划
1.公共娱乐场所
(1)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规范与管理的规定。
(2)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2.其他建筑
严格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结合火灾防控实际,鼓励和引导扩大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应用;鼓励在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
电气线路的敷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
第十七条 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在城市建设中应按规范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密度。城市公共高层建筑应结合城市开敞空间建设,居住高层建筑应加大公共绿地或疏散空间控制。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外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停车场等。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要全部配置微型消防站,建成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队,并严格按规范设置室内消防系统。溧水区依托南京市江宁区的航空消防站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
第十八条 森林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溧水区有南京无想寺省级森林公园、横山、小茅山、观山、回峰山-芝山等。对森林实行消防分区,区间采用利于防火的树种进行隔离。对火源进行源头控制,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加强森林消防设施建设,组建专职消防队。尚未设置专职消防队的区域,应根据需要建立季节性森林消防队伍。建议城市建设用地边缘与森林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
第十九条 防火隔离带
规划溧水区利用一干河、二干河、三干河、新桥河、天生桥河、云和支河、护城河、南门河、陈沛河等天然水系和宁高高速、常马高速、宁杭高速等道路交通设施及其两侧绿化带作为防火隔离带。
第二十条 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按疏散距离500米,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利用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无次生灾害的开敞空间布置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按相关防灾专项规划建设。
第二十一条 村庄消防安全规划
优化用地布局,减少火灾危险;维修旧住房,提高耐火等级;改善居住环境,拆除部分坯棚,清理障碍,增加防火间距;整顿道路,满足消防要求;配备小型消防车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第四章 消防站布局规划
第二十二条 消防站类型
溧水区规划城市消防站为战勤保障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
其他消防站包括森林消防站、地铁消防站、企业消防站。
第二十三条 消防站辖区划分
根据溧水区城市功能布局结构、火灾风险评估,以宁高高速、常马高速、秦淮河等交通与生态廊道为依据,定性划分消防站辖区。
结合消防站布局原则,并根据溧水区土地及交通等资源条件,采用GIS手段仿真模拟消防站5分钟可达区域,反复优化调整,确定消防站布局及辖区位置和面积。
溧水副城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为7平方千米。
空港新城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其中,中心区及生活区消防站辖区面积为7平方千米;产业区消防站辖区面积为7—9平方千米。
新市镇及城镇型新社区,辖区面积大于4平方千米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2-4平方千米,设置二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小于2平方千米,设置小型消防站。
第二十四条 溧水区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溧水区规划设置城市消防站31座。
1.普通消防站
规划普通消防站29座。其中:规划一级普通消防站18座,保留现状2座,规划新增16座。规划新增二级普通消防站4座。规划新增小型普通消防站7座。
2.特勤消防站
规划1座特勤消防站,与城中2#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
3.战勤保障消防站
规划1座战勤保障消防站,位于卧龙湖小镇西侧。
4.航空消防站
溧水区不设航空消防站,其功能由南京市江宁区的航空消防站承担。
第二十五条 溧水副城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城市消防站14座。规划新增特勤消防站1座,与城中2#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规划一级普通消防站10座,其中,保留现状1座,规划新增9座;规划新增二级普通消防站1座。规划新增小型普通消防站2座。
第二十六条 空港新城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城市消防站7座。规划一级普通消防站6座,其中,保留现状1座,规划新增5座;规划新增二级普通消防站1座。另外,在空港新城外东侧新增战勤保障消防站1座。
第二十七条 新市镇及城镇型新社区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城市消防站9座。其中:石湫、白马各规划新建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晶桥、和凤各规划新建1座二级普通消防站,白马科创园、明觉、孔镇各规划新建1座小型普通消防站,周园和遇园各规划新建1座小型普通消防站。
第二十八条 其他消防站规划
1.森林消防站
规划扩建无想山森林消防专业队,为四类森林消防站,规划占地5亩。规划新增横山、东庐山、回峰山3座森林消防站,消防站建队规模为四类,规划占地5亩。
2.地铁消防站
结合轨道交通车辆段布局,规划1座地铁消防站,该站与附近的柘塘消防站联合设置为子母站形式。所有地铁站均应设置微型消防站。
3.企业消防站
规划保留现状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的2座企业消防站。其他企业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严格按照现行企业消防站技术规范标准配置。
4.普通消防站(兼高速救援)
规划4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兼高速救援的责任,分别为荷花消防站、栖凤路消防站、卧龙湖消防站与高铁新城消防站。
5.村庄消防站
特别重要乡村包括杨家边、李巷、杨家、孙夏、蒲塘、郭兴村、枫香岭等,设置小型消防站;重要乡村包括朱家边、曹家桥、白鹿岗、王家山、前胡村、南堡、傅家边、西垫里、葫芦坝等设置消防点;一般乡村包括北宋、沙子岗、曹家、杨家庄、大城村、李家圩、洪咀、高塘等配备消防设施。
第二十九条 消防指挥中心规划
为适应溧水区城市发展对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提高火灾处置、应急救援,以及消防作战系统的指挥能力,规划升级改造溧水区消防大队内的区级消防指挥中心,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
第五章 城市消防站选址规划
第三十条 城市消防站选址原则
1.消防站尽量接近辖区中心。
2.消防站接近高、次高风险区。
3.统筹兼顾普通消防灭火,以及危化、高层、高速公路等特殊灭火救援的需要。
4.考虑市政防灾综合体建设,同类交通市政防灾设施尽量集中布局,集约用地,减少对城市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城市消防站选址要求
1.消防站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主、次干道的临街地段,并应尽量靠近城市应急救援通道。
2.消防站执勤车辆的主出入口与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3.消防站辖区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用地边界距危险品部位不应小于200米。
第三十二条 城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标准表
城市消防站 分类 | 辖区面积 | 建设用地 (㎡) | 建筑标准 | 人员 配备 (人) | |||
区域 | 面积(≤) | 车库车位 (个) | 建筑面积 (㎡) | ||||
战勤站 | - | - | 6200-7900 | 9-12 | 4600-6800 | 40-55 | |
特勤站 | 城区 | 7k㎡ | 5600-7200 | 9-12 | 4000-5600 | 45-60 | |
近郊区 | 15k㎡ | ||||||
普 通 站 | 一级 | 城区 | 7k㎡ | 3900-5600 | 6-8 | 2700-4000 | 30-45 |
近郊区 | 15k㎡ | ||||||
二级 | 城区 | 4k㎡ | 2300-3800 | 3-5 | 1800-2700 | 15-25 | |
小型 | - | 2k㎡ | 600-1000 | 2 | 650-5600 | 15 |
其他消防站规划建设标准表
消防站分类 | 占地面积(㎡) | 人员配备(人) | 备注 |
四类森林消防专业队 | 3333 (5亩) | 20人以上 | 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
企业消防站 | - | - | LNG接收站、储备易燃、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需设置,根据情况可分为特勤、一级、二级、三级消防站 |
地铁消防站 | - | - | 一般设置在地铁车辆段内 |
第三十三条 城市消防站选址规划
规划保留2座现状消防站,为开发区消防站和溧水消防站。按选址原则对新增29座消防站进行用地选址,其中26座消防站有独立占地,3座小型站与其他设施合建,不单独占地。详见城市消防站选址情况一览表。
第六章 消防供水规划
第三十四条 消防水源
依托城市给水系统,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人工水体等,保障消防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规划城市给水源为新建溧水水厂与溧水二水厂,总规模45万立方米/日。南京主城水厂适当补充溧水区城市用水。
第三十五条 消防用水量
溧水区城市消防用水量考虑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为3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0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
第三十六条 市政消火栓规划
接有市政消火栓的配水管宜布置成环状,管径不应小于DN150,最小供水圧力不应低于0.15MPa。
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当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随着道路建设与改造,同步设置市政消火栓。
第三十七条 消防取水平台布局规划
规划在沂塘、三山湖、南塘水库、一干河、卧龙湖、清溪河、秦淮河、爱国河、中山水库、幸庄水库、老鸭坝水库等设置13个消防取水平台(码头),建设固定的消防取水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第七章 消防通信规划
第三十八条 有线通信系统规划
1.报警电话
规划设置119、110、112“三台合一”报警服务台。
2.专线电话
消防报警服务台与各消防站之间应至少设一条火警调度专线;与公安、供水、医疗、交管等联动单位应至少设一条火警调度专线;与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保护单位之间应设火警调度专线。
3.行政电话
消防报警服务台和消防站应设置与火警处理席位匹配的行政电话,用于日常行政通话,同时可作为专线电话的备份。
4.专用IP电话
在网络允许的条件下,可在三级网络基础上,建设独立的消防专网IP电话。在重要位置必须另外设置公网直线电话。
第三十九条 无线通信系统规划
1.在信号无法完全覆盖的地区增设基站,以扩大800M数字集群网信号。
2.在信号无法完全覆盖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内部以及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区内设置直放站,以加强800M数字集群网信号。
3.地铁无线通信系统与消防部门800M数字集群网应实现联动融合,以解决地铁无线通信系统与地面800M数字集群通信网无法互通的问题。
第四十条 卫星通信系统规划
在灭火救援中扩大卫星通信应用范围,增加便携站数量。
第四十一条 计算机网络规划
消防办公网应依托三级网络,消防指挥网原则上应独立组网,不宜与消防办公网共用。
第四十二条 高空消防瞭望系统
可选择超高层建筑、视野开阔、观察范围广的制高点架设高空消防瞭望系统以及重点区域的图像监控系统。
第八章 消防装备规划
第四十三条 消防装备要求
规划消防站装备配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等现行标准执行标准化配备。
根据火灾风险分区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溧水区除按标准配置消防装备外,按实际需要适当增配消防装备。
1.产业发展保护区
结合工业企业和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危险源,适度增配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等设备,并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企业力量发展特种装备,形成特勤消防站与企业消防装备互补的一体化装备体系。
2.商业、公共建筑及居住区
结合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枢纽及地下空间的特点,适度增配云梯消防车、大排量排烟消防车、正压式路轨两用消防车,高倍数泡沫消防车,多功能灭火机器人,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地下通道器材输送装备,轨道救援及器材输送装备等。
第四十四条 消防装备规划
规划溧水区共配备消防车144辆。完成个人防护、特种防护装备、专勤器材、灭火类装备等配备任务。更新、补充救生类和水带、水枪等消耗性器材及泡沫等灭火药剂。
第九章 消防通道规划
第四十五条 消防车通道规划
1.城市抢险救援疏散通道主要满足城市消防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求,着重在于区域间快速便捷的交通。由城市高速公路、快速路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组成。
2.城市消防通道主要担负消防站责任区内部及邻近责任区的消防出动交通任务,应满足城市消防出动的快速性和可达性。由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
3.居住区及企事业单位内部消防通道主要担负城市消防队伍接近火场,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主要由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道路组成。
第四十六条 城市消防通道实施建议
1.完善道路系统建设,进一步深化微循环系统。
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消防通道满足消防功能要求。
3.提升道路网络的信息化建设,支撑消防出警,以减少绕行,缩短出行时间。
第十章 城市应急救援规划
第四十七条 规划目标
根据党中央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结合溧水区灾害事故特点,建立新时代溧水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现适应“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四十八条 综合应急规划
1.建立现代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消防队伍的多功能建设,提升各部门协同作战的能力,发挥社会联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
2.按国家有关标准,完善抢险救援装备配备,支撑应急救援需要。
3.加强与区域外抢险救援的联系,构筑一体化灾害防御应急体系。
第十一章 城市智慧消防及消防宣传
第四十九条 城市智慧消防建设
1.发展目标
全面形成“火灾防控风险预警、应急救援科学智能、力量管理正规精细和公众服务便捷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实现业务上全支撑、应用上全覆盖,新技术全融合,智能化全过程。
2.智慧城市整体构架
溧水区在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下,构建了“一脑+两掌+六个一体系+N个应用”的整体架构。打造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城市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大数据运营共享展示中心和城市对外宣传中心。“一脑”即一个城市大脑,是指政务云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两掌”即两个掌上客户端,是指“智慧溧水”app(市民服务)和“政务溧水”app(政务服务)。“六个一体系”是指统建“一朵云”,整合“一张网”,统一“一张图”,引领“一中心”,惠民“一门户”,安全“一体系”。“N个应用”是指智能交通、数字城管、智慧医疗、智慧公交、智慧消防等等。溧水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构架中,作为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3.智慧消防总体框架
规划设计“两张网、一引擎、一中心”的总体框架:
(1)消防安全感知网络
加强消防安全感知网络资源共享,按需扩展消防物联感知、视频感知、全民感知等途径,提升数据采集自动化水平和精准程度,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感知网络。
(2)基础通信网络
升级改造现有消防网络资源,与应急管理部门共建共享“科学、健壮、稳定、安全、高效”的基础通信网络,包括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通过指挥信息网实现数据交互和网络资源汇集。
(3)智慧消防引擎
智慧消防引擎主要包括数据治理、智能服务、数据资产管理等内容。数据治理实现与省消防救援总队“智慧大脑”、市“城市大脑”和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智能服务是实现与省消防救援总队“智慧大脑”、市“城市大脑”和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服务共享;数据管理将松散的数据转化为溧水区消防的数据资产,对数据生命周期、数据标准、数据分布、数据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4)消防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
消防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以防、灭火指挥调度为核心功能,以防控预警、力量管理和公众服务为基本能力,面向移动终端、电脑操控席位和大屏幕可视化,打造具备“全灾种”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大应急”救援体系联动能力以及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的新型指挥中心
第五十条 消防宣传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构建社会宣传新格局。
2.拓展渠道,灵活互动,增强消防宣传服务性。
3.把握重点,有的放矢,提高宣传教育精准度。
4.培养人才,加大投入,促进消防宣传持续性。
第十二章 片区消防引导
第五十一条 高铁片区
1.消防安全布局
高铁片区,龙山路以北结合高铁站点发展为商业综合服务中心,龙山路以南以发展居住和服务配套为主。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高与次高风险。
2.消防站规划
规划1座高铁新城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约3.0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规划爱国河取水平台供给。
第五十二条 三山湖片区
1.消防安全布局
三山湖片区,三山湖西侧发展商务办公为主;三山湖东侧润淮大道以北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高与次高风险。
2.消防站规划
三山湖片区由2座消防站负责灭火救援任务,分别为幸福路消防站与空港消防站。幸福路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管辖三山湖以西片区,面积约1.8平方千米。空港消防站为特勤消防站,管辖三山湖以东片区,面积约3.3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规划三山湖取水平台供给。
第五十三条 东屏街道
1.消防安全布局
东屏街道主要产业轻工纺织与物流,街道北部结合现状基础作为工业发展集中区,街道南部以发展居住和服务配套为主。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次高与中风险。
2.消防站规划
规划1座东屏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约5.2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现状东屏湖取水平台供给。
第五十四条 石湫街道
1.消防安全布局
街道北部结合影视基地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部结合现状镇中心和S1线轨道站点以发展居住为主,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形成镇综合服务中心;南部结合现状基础作为工业发展集中区,重点发展产业为冶金机械刀具与影视文化。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中低风险。
2.消防站规划
规划1座石湫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约7.1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规划三干河取水平台供给。
第五十五条 晶桥镇
1.消防安全布局
镇区保持现状发展格局适度发展,新桥河以北以居住和服务配套功能为主。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中低风险。
2.消防站规划
规划1座晶桥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约1.9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规划新桥河取水平台供给。
第五十六条 和凤镇
1.消防安全布局
和凤镇定位为工贸发达的综合性新市镇,重点发展产业为轻工纺织与绿色食品。宁高高速公路以东以发展居住和服务配套为主,宁高高速公路以西以发展工业为主。用地功能组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火灾风险等级主要为中低风险。
2.消防站规划
规划1座和凤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约4.0平方千米。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建筑配建消防水池供给。
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七条 近期安全布局规划
1.老旧小区消防整治规划
近期结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进行消防整改。
详细调查城中村和棚户区的建设情况,明确该地区建设用地功能,清理工厂厂房、仓库与村民住宅混杂情况,拆除破旧危房和违章建筑,降低该地区的建筑密度,改善消防环境。
2.产业区消防整治规划
对现状7个与人员密集区紧密相邻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增设消防装备和力量,企业内部设置微型消防站。
溧水区取消紧邻人员密集区单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生产/储存产品 | 问题 |
南京双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溧星路12号 | 涉氨 | 现状涉氨企业紧邻居住用地 |
信安细川(南京)包装有限公司 | 开发区双塘北路18号 | 涉化 | 现状涉化企业距离行政办公用地近 |
南京星银药业有限公司 | 机场路28号 | 乙醇双氧水 | 现状使用乙醇双氧水企业紧邻居住用地 |
南京精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团山西路15号 | 涉化 | 现状涉化企业距离居住用地过近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机场路18号 | 乙醇 | 现状使用乙醇企业紧邻居住用地 |
南京高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柘塘福田路 | 油墨,溶剂 | 现状使用油墨企业紧邻居住用地 |
格满林(南京)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初级中学福田路 | 油漆 | 现状使用油漆企业紧邻居住用地 |
第五十八条 近期消防站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建设14座消防站,为群力站、幸福路站、团山站、会展中心站、城中1#站、城南2#站、白马站、周园站、石湫站、晶桥站、东屏站、遇园站、明觉站、白马回峰山森林站。
第五十九条 近期投资估算
至2025年建设消防站14座,总建设费用约28800万元。
第六十条 近期消防供水规划
近期完成现状消火栓的补建及破损消火栓的维修。新建、改造地区消火栓与供水管道同步建设。
第六十一条 近期消防通信规划
近期升级单兵快速部署系统,改善高层建筑内部通信信号,为消防大队配备单兵快速部署系统。
第六十二条 近期消防车通道规划
近期以整治和改造为主,打通局部瓶颈消防通道。合理组织交通,减少消防出动绕行距离。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六十三条 建立政府协调机制
政府应该把本规划的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曰程,推进本规划的实施。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消防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推动落实消防规划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消防规划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事项,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本规划确定的消防站位置、面积及四至范围边界及消防站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施确有困难,在保障占地面积的前提下,位置可在辖区范围内微调。
第六十四条 完善法规保障机制
应将本规划转化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政府文件,使规划成果成为政府及其各部门统一行动的纲领。同时,应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规划的实施。
第六十五条 落实责任推进制
落实责任推进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系统要积极承担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并追究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1.加强消防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2.大力宣传消防规划。调动全民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推动社会公众参与消防规划的实施过程。
第六十七条 完善资金政策保障机制
1.进一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制度,将消防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在资金上保障消防规划的实施。
2.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制定相应政策,吸引城市建设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经费,增加消防规划建设投资渠道。
第六十八条 建立规划动态跟踪机制
1.建立规划动态跟踪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适时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根据城市发展、建设变化及时进行消防规划的动态更新,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2.针对消防工作的重、难点,采取针对性的规划措施,保障消防规划的可实施性。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三部分组成。
第七十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改规划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和报批。
第七十一条 本规划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和南京市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城市消防站选址情况一览表
2.近期消防站建设规划一览表
相关解读:解读:《溧水区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