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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0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溧政办发〔2023〕22号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南京市溧水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在巩固市、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素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家庭、社会合理成本分担机制,优化顶层设计,强化支持保障。

(三)坚持普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巩固普惠成果,扩大公办资源覆盖率。以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导向,强化区域均衡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发展,推进公民办一体发展,促进园际间协同发展。

(四)坚持安全优质。筑牢安全底线,强化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安防水平。优化经费投入、师资配置、办园模式等,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科学保教。树立质量意识,倡导理性治学,加强课程游戏化建设,突出区域整体推进。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促进每一名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主要目标

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普惠优质的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经费投入更加充分合理,教师社会地位和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城乡一体、布局合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70%,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2%以上。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65%,名特优教师数量、格次明显提升。高质量通过国家级和省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督导评估。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配置

1.优化资源布局。统筹考虑未来时期全区适龄幼儿入园实际需求,建立完善区、镇二级学位供给预警机制,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城镇地区平均每1万常住人口按不低于12个班、生源密集区域按15个班左右规模配建幼儿园,其中普惠性学位占比不低于90%,农村地区幼儿园布局要充分考虑方便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力争2025年全区配建幼儿园数与区域人口相匹配。在保障学位供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标准班额办园,从2023年秋季学期始,镇街幼儿园小班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城区幼儿园小班班额控制在省标以内。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合理规范收费标准,实施托幼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卫健委,开发区、各镇街)

2.提升普惠水平。以主城区为学前教育核心区,加快补足城北片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城中片区老园改造,加速推进城镇新建小区、安置房小区等配套幼儿园建设。全区“十四五”期间新改扩建幼儿园18所,新建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城建局,开发区、各镇街)

3.推进优质发展。深入实施课程游戏化建设,突出区域整体推进。全区架构“4+3”课程建设管理网络:以实幼、商幼、工交、状幼四所优质教办园为领衔园,形成四个片区的“课程研究共同体”和三个层次的课程建设联盟,保障区域内课程游戏化建设“全类覆盖、全员参与、全面推进”,充分发挥南京市太平巷幼儿园溧水分园、南京晓庄学院附属溧水幼儿园、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附属溧水幼儿园3所引进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各类幼儿园加快发展,不断缩小园际间质量差距。着力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质量,镇村幼儿园(办园点)业务管理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入市局“百所幼儿园城乡携手发展计划”,依托城乡、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机制,打造城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以携手共建推动溧水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4.推进普特融合。普惠性幼儿园要积极接收服务区范围内的特需儿童就近入园,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特需儿童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优先安排在设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幼儿园。经教育评估不具备进入普通幼儿园条件的特需儿童,安排到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探索特需儿童半日制、小时制等多样化早期康复与教育服务模式。到2025年,3-6岁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招收特需儿童达到3人的幼儿园,应当设置康复个训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区级建立资源教师区内统筹调配机制,保障幼儿园专职特教教师配备。推进幼儿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开发区、各镇街)

(二)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5.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儿童发展优先”理念,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以科学的儿童观、课程观、质量观、发展观等对课程建设理念和实践进行反思重塑,提升教师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承续优秀传统,坚持开放视野,升华本土经验,全面提高幼儿园课程的育人价值和科学内涵。帮助基础较好的幼儿园探索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积极参加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依托江苏二师院和南京晓庄学院的智力支持,通过博士团的结对指导、课题研究引领,加快提升农村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升家、园、社共育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6.深化教研改革。紧紧围绕“研究、指导、管理、服务”的教研职能,对全区学前教育的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进行深入研究,整体思考,系统规划,充分发挥教研在服务保育教育实践、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幼儿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专业价值。积极落实省定教研员选拔标准、配备数量和管理要求,遴选优秀园长、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作为兼职教研员,2023年底前实现按专任教师总数的5‰组建专兼职教研团队的目标。加强教研员专业培训,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和责任区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均衡覆盖。加强幼小衔接、普特融合等领域的常态化联合教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7.改进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区级实施办法和相关机制,将其与幼儿园办园评估、年审考核、教学教研、视导督导等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幼儿园自我评估,注重过程性评估。加快建立一支由责任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以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一个周期内评估覆盖所有幼儿园,坚持以科学的质量评估引领幼儿园保育教育发展。教育局常态化开展每年一度的公办园办园水平评估和民办园年检、综合视导活动,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不断提升幼儿园科学管理能力和保教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作为教师准入、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等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师德失范处理机制等措施,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教。倡导各园将师德教育融入各类培训活动,宣传师德典型,弘扬师德新风,营造“温馨、和谐”的幼儿园氛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9.强化师资配备。认真执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省定标准,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制度,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创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开展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幼儿园专任教师均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其他人员应符合岗位聘任要求,编内编外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开发区、各镇街)

10.加强培养培训。积极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加强在职培训,并为幼儿园教师参加专升本、自考本科、报考在职研究生等提供便利和支持。实施乡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完善公民办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健全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师等岗前资质培训和岗后专业培训机制,区、镇(园)两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应确立合理比例用于幼儿园保教人员培训。借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和“名师工作室”扎实开展教师分层培训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新教师半日活动视导、业务园长能力提升、名特优教师展示、男教师联盟活动等。加强对年轻骨干教师和管理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建立梯次型后备人才队伍,搭建平台,建档考核,整体培养,加快促进一批德能双优的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支撑。实施名优园长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管理绩效突出的园长参加名校园长及优秀校园长评选,提升名园长社会影响力及学前教育行业影响力,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全省有影响力的名园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开发区、各镇街)

11.落实工资待遇。把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作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师资质量和办园水平的重要工作。积极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公办园编外教师、保育后勤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合理增长机制。各类民办园合法收入的70%以上应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并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原则上应不低于溧水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待遇。鼓励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幼儿教师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房产局,开发区、各镇街)

(四)强化幼儿园管理

12.强化安全管理。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好各方责任,强化问责机制。规范配备具有资质的专业保安,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各项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做好学龄前儿童预防接种的引导和督促。持续开展建筑与特种设备安全、消防与燃煤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常态化专项检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要求。持续实施“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工程”,到2025年,达智慧安防建设标准幼儿园占比达90%,其中新建幼儿园和省、市优质园全部达标。持续开展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区幼儿园应创尽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开发区、各镇街)

1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按照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完善幼儿园收费监管机制,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政府指导价,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逐步实现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基本相当。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督促民办园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信息公开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必须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各镇街)

14.完善服务区制度建设。坚持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公平入园导向,完善符合本区实际的普惠性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每年根据生源变化和新建园情况合理调整服务区招生范围,优化完善招生方案,严格招生管理,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

(五)完善支持保障

15.优化投入与分担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按照生均经费标准与生均成本大体相当的原则,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结合我区生源情况、经济发展实际和物价水平,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生均经费标准,确保不低于南京市生均标准要求。各类幼儿园举办者应按照不低于属地生均经费标准筹措落实办园经费。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运行经费中财政与家庭分担比例,动态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优化调整现行学前教育区级专项资金,推进实施学前教育新“三项工程”,重点聚焦普惠资源建设、内涵质量提升、安防能力建设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

16.完善教育资助制度。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残疾幼儿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收的保育教育费,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保障相关经费。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成为定点康复机构的,由残联按规定结算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开发区、各镇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出台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要将加快创建国家和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的职责和年度任务,推动解决关键难题,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按照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市统筹、以区为主、镇(街)共建”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办学体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三)强化督查激励。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完成情况,特别是学位资源供给、编制教师核定、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范畴。继续完善幼儿园办园水平考核细则,凡在各级督导、保教质量评估中未达标的幼儿园,核减区级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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