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2251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年检信息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溧水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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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溧水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区各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结合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慈善组织除外)。
二、年检时间
1、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2、请各业务主管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审。
三、填报要求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2、基金会: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提交《审计报告》(范本见附件2)、《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见附件3)。
四、操作流程
1、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参检对象自行登录填报。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进行填报。(操作详见附件)。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待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打印年检报告,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需写明初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上传报送。社会组织将盖章后的年检报告扫描成PDF文档,点击上传。
4、审查评定。区民政局依法审查,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检结论。
5、发布公告。区民政局将分批对年检结论进行公示和公告,年检结论以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告和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公示平台信息为准。公示期满后,社会组织可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至溧水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加盖年检印鉴,地址为: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1号人社大楼10楼1005。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如期完成年检。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要通过督促年检、换届或指导注销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清理力度,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溧水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鞠宁:025-57210822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附件:
1.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审查标准
2.基金会2024年度审计报告(范本)
3.基金会2024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
4.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业务主管单位端-操作手册
5.社会组织端-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操作手册
6.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注册登录方法及常见问题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