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63747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 ||
文 号: | 溧政办发〔2024〕25号 | 关 键 词: | 消防救援;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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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溧水区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三年
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增强抵御火灾风险水平,特制定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三年时间,消防安全风险预防机制更加完善,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抗御火灾基础建设更加稳固,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总量稳中有降,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溧水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突出风险除患攻坚行动
1.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链条治理。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消防控制室同步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远程联网监测系统。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物业服务纳入“红黑榜”综合评价,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消防类别投资占比不低于总投入的2%。推进畅通“生命通道”行动,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问题隐患,常态化开展“四清”。(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城建局、区房产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
2.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机制,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信息库,对账销号。强化火灾隐患整改舆论监督、媒体曝光、信用监管,依法依规进行失信认定,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房产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各镇街)
3.推进标准化管理。各有关行业部门明确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持续规范化建设。卫健、民政部门2026年底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商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贸经营场所开展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消防救援局)
4.落实单位主体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单位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开展自查,推广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参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力争2026年底全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九小场所”实现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全覆盖,开展动态报备和日常培训。(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房产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各镇街)
5.建立长效预防机制。推动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标准化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和通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行刑衔接,加大违规动火、电气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城建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各镇街)
(二)实施末梢治理强基行动
6.明确基层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公安派出所、镇(街)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站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建立单位和“九小场所”底册,明确监管主体。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发文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册,进一步明确一体化工作站消防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各镇街)
7.完善基层监管工作机制。通过统筹编制资源保障及消防巡查员下沉到街镇等方式,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将镇(街)消防工作质效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约谈、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委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溧水公安分局,开发区、各镇街)
8.全力打造街镇一体化工作站。培育打造镇(街)一体化工作“样板站”,推动一体化工作站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中成为先锋队、主力军。完善考核体系和保障激励措施。推进委托镇街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将问题解决在末端。通过统一运用信息化监管执法平台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定期考核等方式,提高镇(街)一体化工作站人员消防监管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开发区、各镇街)
(三)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行动
9.提升消防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轮训,持续加强对保安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实操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定期组织对消防施工、维保检测以及动火作业等特种设备操作、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教育。结合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开展上门宣传提醒。(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房产局、区城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各镇街)
10.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养和自防自救能力。整合宣传资源,通过3年时间,逐步将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提升至80%以上。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性深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提醒。每年对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进行1次全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区融媒体中心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提示安全信息,曝光隐患问题。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溧水发布微信公众号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消防救援局,开发区、各镇街)
(四)实施数字强消赋能行动
11.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一网统管”。2024年优先将高层保障房小区消控室接入联网监测系统,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信息化管理试点建设,融入全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2025年,全面完成高层住宅小区和29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及整体升级。2026年,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全部纳入“一网统管”统一规划。(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城建局、区房产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数治中心)
12.构建“消防+城运”联动预警工作体系。借鉴无人机“察打一体”技术手段,完善面向救援任务的空天地一体化侦察系统,将现有消防指挥出警信息、处置力量、现场视频等接入城运中心三级平台和五级应用,融入城市安全“一张图”及区消防应急联动处置平台,保证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看得见、听得到、联得通”。(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治中心、区财政局、区交运局)
13.提升智慧消防建设水平。结合溧水区城市安全一张图建设,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推进建立多维度火灾风险评估、分析预警、应急处置的“数字智慧消防”模型。通过视觉大模型,提高视图资源挖掘利用和场景应用AI算法快速迭代生产能力,提升消防前端识别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治中心)
14.畅通火灾隐患线索信息化采集渠道。通过监测区12345热线数据、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信息源,定期汇总、分析火灾事件和隐患线索,推送消防、公安等消防监管部门以及对应行业部门和板块,通过信息化手段,创新火灾隐患发现、交办、整改新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数据局及有关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发区、各镇街)
(五)实施打赢能力提升行动
15.完善全区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推进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力量体系,出台微型消防站“差异化”建设标准,优化人员和装备配备,强化训练执勤机制。持续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努力建成1支轻型地震救援编队、1支水域救援编队、1支森林救援编队和1支新能源灭火救援编队。(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
16.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素质。开展消防站指挥员专项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全员普训。每年组织开展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不低于100人次,每年组织区级各类型实战演练不少于4次,各镇街每年开展不少于10次,提升联动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
17.消防装备配备提档升级。2024年,完成全区政府专职队基础性装备配备,各类装备缺配率控制在10%以下。2025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队专业救援装备配备率达到100%。结合辖区救援任务实际,开发区要以新能源制造产业火灾防范特点和要求,配备大跨距的高喷消防车、破拆救援消防车、排烟车等专业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2026年,实现国家队、政府专职队全部装备统一标准。(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
(六)实施综合保障支撑行动
18.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加强对既有市政消火栓的定期巡检和管理维护,压实管养责任,确保已建市政消火栓每年巡检全覆盖,问题消火栓及时得到维修。继续加快推进消防站点建设,力争“十四五”末期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发改委、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
19.加强灭火救援战勤保障部门联动。2025年前,建设升级区一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的战勤保障机制,完善战勤保障联勤联动预案,每年组织1次联勤联动演练。推进“119+120”联动消防急救联合站建设试点,探索建设消防急救联合站。(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发改委、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交运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民政局、溧水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各镇街)
20.落地优待保障措施。推动研究制定溧水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2026年前,全区消防救援人员优待保障机制进一步成熟完善,逐步推进消防救援人员申领公租房。做好消防系统、社会组织及从事消防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汇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投身消防事业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房产局、区消防救援局,开发区、各镇街)
(七)实施消防法规引领行动
21.科学编制消防规划和实施计划。2026年,全面评估《溧水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编制《溧水区“十五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并在开发区推动建设新能源专业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将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结合溧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批复情况,出台《溧水区消防工程总体规划》和《溧水区消防站用地控制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消防救援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实施步骤。工作启动阶段(2024年7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8月至2026年9月),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和跟踪督办。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验收各项既定任务完成情况,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
(二)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条线部门分工协作、基层板块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调度通报、总结评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制定《溧水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制定开发区、各镇街、行业部门年度任务清单。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培训作为党政干部晋职培训的固定课程,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干部综合测评成绩。
(三)加强综合保障。加强政策法规保障,开发区、各镇街、行业部门要结合推进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制订本行业领域相关文件时,充分考虑全区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提升的实际需求。针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队伍职业优待等工作,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分级分类予以必要保障,确保城市消防安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依照《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依规调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责任单位及人员落实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督促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