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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478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6-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26日)
    文  号:     关 键 词:    项目环境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26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水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东屏街道

    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街道和平行政村上店铺村108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现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线进行环保改造,将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并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后残渣及畜禽粪便。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处理病死家禽及畜禽粪便等5万吨/年,并产生商品有机肥2万吨/年、生物有机肥1万吨/年、水溶肥2万吨/年的生产规模。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除臭喷淋塔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浇灌厂区自有茶场,不外排。
    2、废气:无害化处理和水溶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二级除臭喷淋塔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环保工程中产生的废液和公辅工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和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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