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4509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 太湖流域整治农药减量项目-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项目申报指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绿色防控;病虫害;水稻;防控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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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 太湖流域整治农药减量项目-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项目申报指南
为高标准完成2023年太湖流域整治农药减量项目-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绿色防控水平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参照《2024年省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和绿色防控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目标
在晶桥镇孔家村2024年水稻种植主体中建设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1个。加大技术创新与模式集成力度,把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建设成为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基地、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与成效展示基地和技术宣传培训阵地,以点带面推进全域绿色防控。运用3项以上农业生态、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非化学防控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100%,粮油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较常规防治区减少20%以上,果菜茶等园艺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较常规防治区减少3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
二、申报要求
太湖流域整治在我区涉及晶桥镇孔家村,在孔家村范围内遴选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主体,要求是生产基础条件好、绿色防控意识强、宣传培训配套好、示范带动能力强、有能力和意愿承担建设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示范片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10000亩以上。建设期自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止。
三、建设要求
按照“四个一”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建设质量和辐射带动效应。
1、示范一批绿色防控新技术和新产品。结合产业需求和病虫害防治难点问题,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为不断优化技术模式、提高绿色防控水平提供技术储备。
2、建设一个绿色防控核心展示区。加大绿色、新型、高效防控技术集成应用,建设1个面积在30~100亩、防控效果好、简单易操作、经济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防控核心展示区。
3、举办(承办)一次绿色防控观摩培训活动。在生产关键时期组织区域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成员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观摩培训活动至少一次。活动规模和形式不限,但要以水稻为主题,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为重点。
4、创建一个绿色防控品牌。加大绿色防控与品牌创建融合推进力度,基地产品要有注册品牌,经农残检测全部合格后在外包装上标识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产品。基地在开展品牌宣传、参与品牌评比推介和展示展销活动过程中,应加强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成效宣传与展示,增强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绿色防控带动效应。
四、补助标准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五、管理要求
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超过1万元的支出必须使用银行转账,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建设执行合同制管理,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相关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督促项目单位按标准、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向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方可变更,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补助政策,项目完成建设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对按照实施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给予财政补助。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在涉及调整、拆迁时不得计入补偿范围。
加强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审核,避免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申报项目须为当年新建项目(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开工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凡近三年内项目验收未通过、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通报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农产品质量抽检屡次不合格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质量是评审立项的重要环节,职能部门对所审项目要进行实地勘验,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严格审核把关。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站,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方便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以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稿。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6月24日。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植保植检站 严可嘉 025-57212159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