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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4393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6-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13日)
    文  号:     关 键 词:    项目环境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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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13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0吨纤维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东屏街道

    南京乔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佳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街道工业集中区,本次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扩建7条改性塑料生产线(3条改性PP生产线、1条改性PPE生产线、1条改性PC生产线、1条改性ABS生产线、1条改性PE生产线),同时拆除现有2条玻璃钢板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纤维增强改性塑料8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溧水东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挤出、注塑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丙烯腈、氨、苯乙烯、乙苯、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桶、废矿物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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