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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4010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溧政办发〔2024〕15号 关 键 词:    老年人;餐饮企业;养老服务;服务设施;为老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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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长专题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快溧水区为老助餐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民养老〔2024〕8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提升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服务增量实现新突破。以助老食堂、餐饮机构、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为依托,全力打造“餐饮中心+助餐点+配送队伍”三位一体的助餐服务体系,成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基本内容,实现为老助餐服务社区全覆盖,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提升内容

    (一)优化服务布局

    根据镇(街)、村(居)老年人口密度,老年人集聚区域组成结构、区域餐饮建设情况,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整体规划,科学化、精准化实施老年助餐服务选址布局。助餐点建设完成后,经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带编号的银发助餐点牌匾,设置具有我区特色的为老助餐点灯箱LOGO,方便老年人识别辨认。

    1.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各镇(街)和村(居)要充分利用存量闲置设施,建设为老助餐点,主要以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镇(街)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各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增设助餐功能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食堂对附近老年人开放,扩大服务供给。

    2.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各镇(街)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挂牌一批老年助餐点。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挂牌的餐饮企业应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3.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对于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需求的地区,适度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助餐服务需求较小的村(居),可与邻近村(居)共建共享助餐服务设施。

    (二)丰富供给模式

    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探索推广“公益+市场”相结合的为老助餐模式,提升运营企业的自我供血能力。

    1.农村社区坚持基本为老助餐服务。根据农村社区老年人经济收入及消费观念等实际,依托“中心厨房+区域配餐”的为老助餐网络,积极探索试点邻里互助助餐、老年协会送餐、流动餐车等模式,积极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灵活多样的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做实农村社区基本为老助餐服务。

    2.城市社区探索市场化为老助餐模式。一是加大餐饮企业嫁接为老助餐服务力度。依托已有的多禾馅饼、鑫源、万家灯火等餐饮企业的助餐服务,进一步拓展“餐饮企业+助餐”的为老助餐模式,探索将品牌连锁包子铺、面条店等具有特色的面食餐饮企业嫁接为老助餐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二是加大“社区食堂”建设力度。借鉴永阳街道恒大社区和戴家社区“社区食堂”的运营模式,鼓励城市社区利用闲置小区配套社区公共用房,采取阵地换服务、租金反补等方式,开办社区级综合性食堂,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助餐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三是推进为老助餐点拓展服务人群。对委托第三方非营利性服务组织运营的有厨房的为老助餐点,在保证老年人助餐的前提下,就餐人群可向其他社会人群拓展,增加助餐服务组织的经济收入,促进为老助餐可持续良性发展。

    3.积极探索创新助餐模式。把现有的服务资源、设施场地、物流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起来,鼓励各镇(街)创新老年助餐的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同时积极发动爱心企业、乡贤、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钱、粮、油、菜等,建立多元筹资、多方支持的助餐机制。把公益属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线上平台+线下配送、中心厨房+专业配送、社会餐饮+委托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等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完善送餐体系

    1.依托现有政策提供免费送餐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养老联〔20231号)精神,各街镇做好工作统筹,督促指导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志愿者,利用溧水区智慧居家养老综合管理系统或南京市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时,为失能、半失能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提供送餐服务,做实托底保障工作。

    2.依托为老助餐平台开展送餐服务。协调南京市市民卡公司完善助老卡刷卡系统 ,开发手机端人脸识别APP送餐上门服务模块,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员工,就近为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完善餐饮中心到老年人家庭的助餐框架。

    3.依托市场线上平台开展送餐服务。支持餐饮企业加入美团、饿了么等互联网平台,利用其现有线上平台+线下配送网络,老年人通过网上下单、电话预约等方式,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打通老年人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统一助餐和配送服务标准

    1.建立区域统一补贴标准。加强老年餐公益价格指导,制定价格调控机制。将助餐补贴政策调整为助餐点提供不低于10元标准的午餐(可为荤素搭配的套餐,也可为面条、水饺等面食,由老年人自主选择),区财政对60-79周岁老人补贴2元/餐,对80周岁及以上老人补贴3元/餐,各镇(街)按照区级标准同步配套。在此基础上,各镇(街)统一辖区内村(居)补贴标准,实现镇(街)区域内互通互享。

    2.规范送餐上门经费保障。一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利用溧水区智慧居家养老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不享受送餐补贴,相关经费直接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结算;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志愿者,利用南京市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不享受送餐补贴,直接进行时间存储。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员工,利用助老卡人脸识别系统 ,为有助餐需求且失能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按照3元/餐的标准给予送餐补贴。三是依托市场线上平台开展送餐服务的,其中失能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按照3元/餐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镇街承担。其他需求人员送餐费用自理。

    (五)加强服务监管

    1.全面推行助餐人脸识别。推进实行人脸识别开展助餐服务,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精准开展为老助餐服务,为助餐保驾护航。人脸识别设备由助餐点运营单位自行向南京市市民卡公司采购,区级按照采购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同一地址只享受一次补贴,餐饮企业由区民政局免费借用)。

    2.强化助餐安全监管。各镇(街)联合燃管办、消防应急、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定期围绕为老助餐点主体责任、服务资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场所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宣教、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助餐安全综合评定,实行优胜劣汰,不断提升为老助餐点服务质量。

    3.常态开展星级食堂评比。依据《南京市溧水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评比,对于当年度评为一、二、三星级食堂的单位授予“溧水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称号,并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奖励。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2024年4月下旬至2024年5月中旬)。区政府办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镇(街)按照一镇街一特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报区民政局备案。

    2.组织推进(2024年5月下旬至2024年11月中旬)。5月底前,区民政牵头完成为老助餐点牌匾及灯箱LOGO制作。6月底前,永阳街道牵头围绕品牌、场地面积、受众群体、老年人欢迎程度、兼顾溧水特色等方面制定餐饮企业参与为老助餐准入机制;依托市场线上平台开展送餐服务试点。11月中旬前,各镇(街)分别建成1家及以上“社区食堂”,或实现1家及以上非营利性服务组织运营为老助餐点对其他社会人群开放;柘塘街道在1家及以上餐饮企业嫁接为老助餐服务;永阳街道试点1家面食餐饮店嫁接为老助餐服务;洪蓝街道推广“1元早餐”运营模式。其余各镇(街)围绕就近服务+互助服务、中心厨房+专业配送、社会餐饮+委托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等模式,自选内容开展试点推广。

    3.验收阶段(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2024年11月底前,区民政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12月底前,区民政局形成全区为老助餐工作提升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强化工作协调,定期分析提升行动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为老助餐提升工作按时按序高质量推进。区民政将为老助餐提升纳入区对镇(街)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评定。

    2.强化服务监管。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为老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助餐服务质量、助餐服务人数、助餐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骗取补贴行为。

    3.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作用,及时总结梳理提升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大为老助餐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把为老助餐打造为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的“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附件: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基本要求


    附件

    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基本要求

    一、资质条件

    老年助餐点挂牌须经区民政局审核认定。具有膳食加工功能的老年助餐点须持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醒目位置悬挂。

    二、场所要求

    1.为老助餐点选址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尽量设置在建筑首层,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应配备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总体布局实用合理,环境明亮,通风良好,符合建筑、消防、食品、环保及无障碍等安全要求。

    3.面积一般不低于50㎡,适老化餐桌椅不少于4套(桌角、扶手圆弧处理,避免磕碰伤害,桌面达到方便轮椅进出的高度,扶手设计成平面式,方便老年人起身支撑),至少可同时容纳10人就餐。

    4.在显著位置张贴各功能区域标识、卫生安全提示标语,公示收费价格及优惠套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5.配置餐食加热、保温设施、餐具清洗消毒设备、留样冰箱。烹饪、分装、餐具清洗消毒、就餐等关键区域应配置监控设施。

    6.燃气装置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

    7.配置手部清洁消毒设施、带盖废弃物容器。

    三、运营管理

    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重点环节自查检查记录。

    2.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跌倒、噎食、烫伤等常见风险应急预案等。

    3.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养师。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定期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助餐点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四、服务要求

    老年助餐点应公布每周食谱,提供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和符合老年人特点的膳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一)集中用餐服务

    1.集中用餐时段应安排服务人员巡场,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帮助。

    2.及时清理餐桌污物,餐具应每餐清洗消毒,废弃物分类处理。

    3.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

    (二)送餐服务

    1.外送餐食应采用密封、保温设施设备,并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配送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藏配送。送餐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2.外送餐食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送餐人员应佩戴统一工作标识,严格进行手部清洁,逐户做好信息核对。


    相关解读:《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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