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3491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3年度南京市溧水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核查结果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新型农业;贷款贴息;农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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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南京市溧水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核查结果通报
开发区、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金陵惠农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宁农计〔202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计〔2022〕19号)、关于印发《溧水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陵惠农贷”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溧农字〔2022〕141号)和关于印发《溧水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溧农字〔2022〕1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结合溧水区实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镇街初审、区级对申报材料复审,初步确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数量和金额。根据规定,对2023年度溧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委托第三方(南京博利凯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审计。依据制定的第三方核查审计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核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核查内容,南京博利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核查报告(宁博会核字〔2024〕第001号、第002号、第003号、第004号、第005号、第006号、第007号),2023年溧水区共有3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贴息。
依据宁农经〔2022〕12号、宁农计〔2023〕17号的文件,核定2023年溧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为677.2999万元(其中金陵惠农贷贴息246家、582.6983万元,苏农担贷贴息101家、94.6016万元,具体清单见附件)。
特此通报,如有疑义,请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陶红云,025-56220457;袁航,025-56226588;陈家琪,025-56220997。
附件:2023年溧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