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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326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8
    生效日期:    2024-04-08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征补安置〔2023〕29号 更正公告
    文  号:    宁(溧)征补安置〔2023〕29号 更正公告 关 键 词:    土地现状;农用地;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石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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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征补安置〔2023〕29号 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3年7月12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溧)拟征告〔2023〕29号),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3〕29号),因该项目启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拟征收土地面积有变动,现我区对所发布的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石湫街道石湫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489公顷(0.7335亩)。其中,农用地0.0489公顷(0.7335亩),含耕地0.0033公顷(0.049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2、拟征收石湫街道石湫社区陆家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041公顷(24.0615亩)。其中,农用地1.5328公顷(22.9920亩),含耕地1.2481公顷(18.7215亩);建设用地0.0713公顷(1.069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3、拟征收石湫街道塘窦村社区官塘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959公顷(34.4385亩)。其中,农用地2.2959公顷(34.4385亩),含耕地1.7574公顷(26.361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2、2023年7月12日发布的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溧)拟征告〔2023〕29号)、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3〕29号),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陈朝晖;15205155994。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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