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3-10879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村镇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城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城建局组织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班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乡村;开班仪式;培训;工匠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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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建局组织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有关要求,近日,江苏省暨南京市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班(第一期)开班仪式在南京市溧水区委党校举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陈国义副司长出席并致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主持开班仪式,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徐淮舟在开班仪式上介绍了南京市乡村建设及乡村工匠培训工作的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农房处四级调研员陈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刘涛、南京市溧水区政府党组成员石明生、溧水区城建局局长颜孝兵参加了活动。
陈国义强调,我国农村房屋面广量大,工匠队伍始终是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工匠队伍培育对于推动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2年乡村建设工匠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志着长期活跃在广袤农村的乡村建设从业人员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他指出,要以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契机,做好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管理工作。一方面,要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明确资格认定、等级设定、考核评价等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教学等形式,提升工匠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规范村民建房合同,明确委托方和承建方的权利和责任,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监管。
路宏伟就做好我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珍惜学习机会,力争学有所获。真正坐下来、学进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学习各项任务。二是积极参与实践,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农房改善、农村危房改造、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三是注重梳理总结,提升培训质量。同步跟踪参训学员实践情况,进一步优化课程,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培训水平。
下一步,溧水区将以本次培训班为开端,在江苏省住建厅和南京市建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持续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争创南京市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示范区。同时,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服务全区乡村建设,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助推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