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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3-9435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溧政办发〔2023〕48号 关 键 词:    松材线虫病;林场;松树;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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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


    南京市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我区作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老疫区,近年来,通过有效防控,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疫情仍未根除。根据江苏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南京市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和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实施意见》《溧水区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坚持“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全面控制”的疫情防控总方向,按照“预防为先、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治策略,遵循科学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联防联控,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迎接上级部门中期评估,维护全区森林生态安全。

    二、行动目标

    坚决守住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底线,和凤镇持续保持非疫点;其他乡镇级疫点不超过7个,拔除溧水开发区疫点;全区总发生面积低于0.5666万亩,力争到2025年无新增疫情小班。

    三、行动内容

    (一)疫情精准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监测制度,按照松材线虫病监测技术标准,组建疫情普查监测专业队伍,明确时间节点,全面应用各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林长制工作,统筹护林员、社会化组织、监测检疫机构等力量,开展以疫情小班为单位的精细化疫情监测,全面了解疫情发生危害情况和发展趋势。疫情普查采用人工踏查、无人机遥感和云台设备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坚持开展日常踏查巡山工作,发现松树异常,及时找出原因,精准除治。

    (二)疫源严格管控。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利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责任人,严防疫木流失。山场除治坚持先封后清原则,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彻底清理除治迹地的所有疫木,实现疫木清零。

    建立疫木清理、转运、无害化处理、粉碎物运输等台账。全面应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智能防控云平台(以下简称“省云平台”),做到“一树一档”,满足“疫情普查—疫木标记—死树清理—下山进场—无害处理—安全利用”的全链条精细化管理。

    加大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力度,严防疫情人为传播。对辖区内涉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登记备案。

    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及各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应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对涉松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

    (三)除治质量提升。在疫情集中除治期内,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集中除治,区农业农村局运用人工踏查、无人机遥感影像比对随时开展质量检查、抽查,并在集中除治期结束之前开展“回头看”行动。在疫情集中除治期外,重点生态区域、有望消灭疫情的区域应采取应急除治措施,对零星死亡松树开展“即死即清”,采伐的松木必须送至集中处理点进行处理,严格按技术规程进行处置。

    (四)健康森林保护。统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森林生态修复,优先将疫情防控区域纳入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病死(濒死、枯死)松树清理和健康松树保护并重,针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林制定精细化保护方案,采取释放生物天敌、打孔注药等方式保护优势木和目标树。因地制宜开展以择伐为主的人工松树纯林改造,突出目标树经营,科学补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营造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打造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五)精细管理提升。以监测智能化、除治精细化、检疫监管常态化为目标,持续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精细化管理。在疫情监测环节,充分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结合疫情发生情况,分年度形成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一张图”,达到监测智能化目标。在疫情除治环节,全面推广监管平台及省云平台,应用松材线虫病“一树一档”“互联网+”等精细化管理模式,引入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制度,实现疫情除治的全过程动态监管,达到除治精细化目标。在疫情检疫监管环节,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日常检疫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内检与外检相结合的严格监管局面,达到监管常态化目标。

    四、行动安排

    (一)中期评估迎检(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开发区作为拟拔除乡镇疫点,在2023年秋季普查(2023年11月)前实现辖区内无病死松树。永阳街道、东屏街道、石湫街道等相邻镇(街)在对辖区内松林实施疫木清理、健康松林保护工作的同时,配合开发区做好拔除疫点工作。和凤镇作为非疫点乡镇,要持续保持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其他镇(街)、区林场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林地小班为单位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制定实施计划,突出各自疫情防控重点和难点。

    松材线虫病疫情攻坚行动年度实施计划表

    时间

    实施内容

    备注

    每年10月—11月

    年度秋季普查


    每年11月—次年4月底

    疫木集中处理


    每年5月—9月

    日常监测、即死即清;松墨天牛监测;释放生物天敌等

    每2月一次日常监测

    每年3月—4月

    打孔注药、生物化学防治等


    (二)攻坚结果巩固(2023年10月—2024年底)。各镇(街)、区林场要对照2025年终期目标,实施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倒排工期。开发区做好实现无疫情到拔除疫点的攻坚行动,和凤镇保持无疫情,其他镇(街)、区林场要求至2025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数量均下降,且无新增疫情小班。生态敏感区域(无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庐山等)、交通要道(如宁宣高速、长深高速、宁杭高铁沿线等)两侧实现全年无病死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各镇(街)、区林场认真总结三年攻坚行动成效、经验和不足,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各镇(街)、区林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林长制“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各级林长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履行林长职责。落实防治责任和工作措施,并将松材线虫病专项防治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不定期对除治山场和除害处理进行检查,确保除治成效。

    各镇(街)为本行政区域(区林场为经营管理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区林场要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本区域内松林疫情调查、枯死松树清理和处理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等规划,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省、市林业专项资金。各镇(街)、区林场应当统筹使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障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群防群控。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充实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镇(街)、区林场监测人员和专业防治队的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简报、广场活动、专家讲座等,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评估考核

    (一)严格过程监管。各镇(街)、区林场对疫情监测、山场除治、疫木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迎接中期评估。各镇(街)、区林场要切实按照区攻坚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于2023年11月15日前对中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区级报送评估结果。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中期评估结果,于2023年12月15日前对各疫点单位的攻坚行动实施情况通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通报。

    (三)开展督导考核。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已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区农业农村局在每年疫情集中除治结束后组织开展年度攻坚任务目标完成检查并通报。


    相关解读:《南京市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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