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2-2926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2-22 |
生效日期: | 2022-02-14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溧政办发〔2022〕7号 | 关 键 词: | 松材线虫;疫木;松树;检疫;防治;采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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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林检〔2021〕23号)、南京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2021年度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木秋季疫情普查结果,全区累计发生松材线虫病5517亩,乡镇疫点数8个,病死松树数量15970株。病死松树分布在除和凤镇外全域范围,主要发生树种是马尾松、黑松和湿地松。近年来,通过加大防治力度,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控制了松材线虫病的传播。但由于气候异常,非松材线虫病致死的松木数量仍然较多;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不确定性较高,一旦本地发生疫情,将影响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进度。因此,2022年松材线虫病治理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抢抓时机,尽早尽快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建立完备的疫情监测、监管和除治体系,疫情监测覆盖率和疫木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2.全年不发生新疫点;
3.加强检疫监管,确保无携带活体松材线虫、松褐天牛的疫木外流;
4.巩固除治成果,确保实现2022年全区病死松树小班、面积、株数“三下降”。
(二)防治任务
1.定期普查: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形成普查结果报告,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技术支撑。
2.全面监测:各镇(街)及区林场负责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松林以林保小班为单位进行日常监测、排查,发现松树枯死现象立即上报。
3.清理死树:对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要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及时进行伐除清理。
4.综合防治:在全面清理死树的同时,积极推广生物防治,如施放花绒寄甲等,适时开展药剂防治。
5.检疫执法:认真履行检疫执法职能,严格检疫监管,全面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的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防止疫情人为传入和扩散。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当前我区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树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等因素,全区各镇(街)及区林场全部划分为重点除治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对制定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择伐清理的方式。重点采用“集中除治”方式,即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我区为当年11月至翌年4月)连续作业,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在集中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采取“即死即清”,即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方式。
作业要求:对病死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并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督。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本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采取即死即清方式采伐的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
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固定在伐桩上。
疫木处理:一是粉碎(削片)处理。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二是旋切处理。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0.3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两种疫木处理方式均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全区设置疫木集中处理点1处,南京市溧水区邵欢喜模板厂,位于白马镇曹家桥村黄家棚子。
2.媒介昆虫防治
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辅助措施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墨天牛,包括药剂防治、打孔注药、生物防治等。
3.检疫检查
加强检疫执法,定期对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
(三)档案管理
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疫木除治质量检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要求,对当年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进行检查。
(一)检查时间
除治工作结束至松褐天牛羽化前。
(二)检查与评价内容
根据年度除治任务指标,检查除治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山场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主要检查发病疫点清理病死树、采伐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源头管理情况以及疫情监测调查情况。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
(三)检查与评价方法
按照镇(街)自查、区级复查的要求,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其中,镇(街)自查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区级复查覆盖所有疫情发生镇(街)。
现场主要检查实施清理的林分无病死树;防治作业区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按技术要求进行处理;除治迹地不得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及采伐剩余物等。
查验资料包括松材线虫病普查资料及相关表格、年度除治计划表、除治工作小结、除治经费使用情况及辖区内木材(木制品)加工或经营主体生产销售情况等。
(四)建立检查考核和奖惩通报制度
区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目标任务完成与履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和政府督导制度,建立“责任分工明确,分片责任到人,监管制度完善,强化责任追究”的责任体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疫情入侵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监测不力、检疫不严、隐瞒疫情、防治措施不到位、质量成效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疫情人为扩散和严重危害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经费预算
2022年全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和防治预计经费120万元,其中: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费30万元;疫木清除治理费90万元。为确保防控成效,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各镇(街)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省、市林业专项资金。各镇(街)、区林场应当统筹使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障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指示要求,各镇(街)和区林场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负责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落实防治责任和工作措施,并将松材线虫病专项防治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不定期对除治山场和除害处理进行检查,确保除治成效。各镇(街)为本行政区域(区林场为经营管理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区林场要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本区域内松林疫情调查、枯死松树清理和处理工作,确保伐倒松木零流失。
(二)经费保障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区林业部门联合区财政局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筹措防治资金。各镇街、区林场应当统筹使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充分保障疫木清理除治资金。不断加强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和防治能力。
(三)技术保障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队伍建设,改善森防检疫站人员配置结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镇街、区林场监测人员和专业防治队的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简报、广场活动、专家讲座等,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安全保障
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关注疫木伐除作业、疫木运输、疫木处理等环节,规范药械、药剂使用,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落实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单位务必将落实安全责任纳入采购合同条款。同时,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开展除治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防范新冠肺炎的各项防护工作,保障除治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21年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木秋季普查统计表
附件
2021年溧水区松材线虫病疫木秋季普查统计表 | |||
疫点 | 发生面积(亩) | 疫木数量(株) | 备注 |
合计 | 5517 | 15970 | |
开发区 | 190 | 1320 | |
永阳街道 | 263 | 609 | |
白马镇 | 379 | 3500 | |
东屏街道 | 548 | 1300 | |
洪蓝街道 | 570 | 780 | |
石湫街道 | 221 | 1500 | |
和凤镇 | 0 | 0 | |
晶桥镇 | 317 | 4000 | |
区林场 | 3029 | 2961 |
相关解读: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的政策解读